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
商建发[2009]98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、工业主管部门、财政厅(局)、农业厅(局)、农委(办)、工商行政
六项措施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发展
新华网南京3月26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26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,积极采取政策支持、信息服务、宣传引导等措施,大力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。
商建发[2009]98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、工业主管部门、财政厅(局)、农业厅(局)、农委(办)、工商行政
新华网南京3月26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26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,积极采取政策支持、信息服务、宣传引导等措施,大力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。